【离危】杀死美丽

双杀手无差*爽文而已没有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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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被徐彰彬叫出去健身,从健身房走出来之后就找了附近的咖啡店坐下来喝咖啡聊天。李旻浩低头有一搭没一搭地晃动着小勺子,不时撞到杯壁发出清脆的响声。


对面的徐彰彬饶有兴致地看着他,托着下巴把目光转过去,好像随口提起一样说,“哥,你跟那小子什么关系?”


李旻浩头也没抬,还在跟咖啡杯里的泡沫较劲。一会泡沫被他随便戳散,李旻浩一下笑起来,“谁啊?”


徐彰彬躲着眼神努努嘴,“就那个啊,看着挺乖年纪挺小的。好像老是跟你呆一块吧?”


“哦~”李旻浩有点想起来,打开手机在相册里用手指胡乱地刷两下,翻到一张照片递过去给彰彬看,“他吗?”


甚至都不是什么正脸,好像为了拍摄别的什么东西而随意按下快门产生的那种照片,只露出小半张侧脸,和一个圆滚滚毛茸茸的脑袋。徐彰彬“嘶”了一声,转转脖子,没太敢确认,“应该就是这个。”


“哦。”


“所以呢?”


“所以只是同事啊!”李旻浩大笑起来,推了徐彰彬一把,“你想什么呢。”

“不知道为什么和他一起工作的几次都正好被你碰到。我们平时都不见面的。”李旻浩补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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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哥平时不见面。呃,我是说那哥,李旻浩,我的搭档。


我们俩都是很懂分寸的人,毕竟只是工作搭档,所以对于多方的生活绝对不会有过多的干预。我不清楚他家的住址,没见过他的家人朋友,不知道他喜欢吃什么(也许是血肠汤吧?我们工作完之后偶尔有空会去吃这个),我甚至没有加上他的kakaotalk好友,不知道他的ins账号。我们联系的方式很简单,用我家楼下的公共电话亭,在每周五上午。因为那天电话亭旁边的麦当当会打折。


我们的工作很简单,就只是给我们一个目标然后去杀掉而已。我们接的单子大多数是从暗网那边传过来的,用虚拟货币支付,不少甲方会加钱进行一些较为详细的要求。比如说死亡场地,死亡事件,死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是一击毙命还是持续打击,是使用冷兵器还是热兵器,如果要求勒死这种程度的近距离和高难度的话,会更贵一点。但是我们还是不太愿意接,他是因为嫌累,我是觉得不太礼貌。


作为一个杀手,那哥的专业水平没什么好说的。快准狠,枪法很准,下手不心软,几乎不可能失误。


尽管我很清楚他最喜欢冷兵器的一击毙命,心情好的时候还会偏爱分尸,但是出于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不在金主要求的范围内的事情他是不干的。而且他干活很干脆,说接就接,说见面就见面,觉得不合适干不了的也不会逞强,就直接说不行然后拒绝掉。在这种方面,我还是很喜欢他跟他合作。


但是在除此之外的地方,李旻浩是一个棘手的人,甚至可以说是一个麻烦精。明明作为比我更大的哥哥,有时候幼稚得难以想象。我不清楚他其他的朋友对那哥是怎么评价的,也许会比我要好一点。毕竟他们没能有幸和这位在工作上合作过。而我作为他近十年的工作伙伴,做不到只说好话。


我们是一个迷你的二人杀手有组织,我主要负责帮他扫尾,处理一些过分的血迹和指纹,有时候也会处理尸体。但我们之间好像从来没有什么狗屁的teamwork,以至于我一度好奇他到底为什么不选择单干,毕竟他看起来也没多满意我。


那哥最大的优点是脸蛋漂亮。这点我是承认的,在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觉得他是我见过最漂亮的男人。因此更像一个出现在打歌节目的男爱豆而不是我的同事。


而他最大的缺点是听不进话,我行我素。比如说我非常头疼接那些因为资金不足而对死亡方式没有要求的单子,或者他根本就是希望越血腥越好。没有足够的钱就不要买凶嘛。这种场合就是李旻浩的表演时间,他经常过分的热情,一定要轻轻地隔开动脉才作罢。压根拦不住。


他就是这样的人,从来没替我考虑过。我在旁边只能倒吸冷气大翻白眼,知道今天又是一个很难收拾的日子。


这两个优点和缺点结合在一起的时候会更加恐怖。作为一个杀手有着这样漂亮到充满记忆点难以泯然于摄像头的时候,他依然像普通人把这当作一个天赐的美德。他很清楚自己的美,当然,每一个漂亮到那种程度的人都清楚。


我不要求他乔装打扮成普通路人甲,因为这的确对他有难度。但他第8次穿着女仆装去出任务的时候我真的忍无可忍。那天我穿着太朴素的套头连帽卫衣和牛仔裤,就像一个下来楼下倒垃圾的男大学生。而那哥夸张到头发丝的装束让我恨不得自戳双目。


当我终于把一切的痕迹都擦干净,把尸体装进巨大的超市购物袋里之后。李旻浩就穿成那样一边哼着小曲一边从厕所里擦去小刀的血迹走过来,一把揽住我的肩膀问我要不要吃血肠汤。


不是,平时的话吃就吃吧,今天哥穿成那样到底怎么吃?


如果说漂亮脸蛋的回头率是30%,那么漂亮脸蛋加上带着血迹的女仆装的回头率会达到80%。我一路上只能够低着头和脚边的石子对视,我咬牙切齿地压低声音问他,哥你这样算是什么意思?


李旻浩递给我一个“这你就不懂了吧”的眼神,“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只要穿成这样,无论是满手是血还是干脆拿着刀,都会被当成漫展的工作人员。只有心里有鬼的人才小心翼翼,招摇过市的人反而没有嫌疑。”


西八,什么狗屁歪理。真被条子抓了我会第一个供出你。


“再说不好看吗?你可真是有福了,别人要看还看不到呢。”


好吧,虽然挺奇怪的,但这个确实认证。


我和那哥有趣的事情也就上面那些。剩下只有一些我想要吃泡菜汤却抗议失败的千篇一律的故事。


我很少跟别人提起哥,一是觉得怪怪的,不想说,二是也确实没什么好说的。正如我一开始所说的,我对他其实了解甚少。在有段时间内,我们俩出任务的时候甚至一句话不说。他只要抬头看我一眼,我就知道他要我干什么。


关于哥的事情,Felix算是我为数不多的听众之一。除了龙馥可爱这个理由以外,他也确实对我们的关系充满好奇和求知欲,像第一次坐飞船来到地球的小外星人对于人类感兴趣。


有次龙馥问我,你跟他相处快要十年了,就没有那种瞬间吗?


我问他哪种瞬间。他一下子不好意思起来,笑嘻嘻地推我一把,撒娇说,就是那种瞬间嘛!


然后我也笑起来,打着哈哈过去了。


好吧,其实我知道他在说什么。


虽然那天后来我没有讲给龙馥听,但是是有的。只有一次。


大概是3年前,有天晚上李旻浩还在老时间打电话给我,可是碰巧那阵子我们没有接单,因为找不到合适的。我问他你打给我干嘛,他什么也不说,给我报了一个地址叫我过去。


然后我就去了,那是家炸鸡店。店里环境很糟糕,耳朵里充斥着隔壁下班族大声的嚷嚷和炸鸡排在油里发出“兹拉兹拉”的声音,桌子板凳都是油腻腻的。我是处女座有点洁癖,要不是那天他用那种要么坐下要么去死的眼神威胁我,我可能会当场直接走掉。


我说过我们平时不见面,所以那天完全是个意外。我上来就问哥叫我出来干嘛,但他一直到结束也没有给我回答。


他一直不说话地喝着烧酒,我开始胡乱猜测他是不是失恋了,但是其实我压根不知道他到底谈没谈过恋爱。我不懂他为什么叫我来,毕竟他看起来并不是缺朋友的人,大概就是胡乱打了个电话吧。我在他那很可能完全排不上号的。


我想反正哥买单,不说话就不说话呗。然后我就哄着自己在他面前开始沉默地吃着炸鸡。现在我倒是想起来了,那么一家不干净的店,做出来的炸鸡真的很好吃,也可能这就是高人气的原因。那家店不知道为什么倒闭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吃过那晚这么好吃的炸鸡。


过了一刻钟左右,哥大概喝累了也喝饱了。侧过脸没力气地趴在桌子上,眼睛的光一闪一闪,却没有方向。


那家店的照明很烂,周围也是一片粗俗的嘈杂和聒噪。但是那哥长长的睫毛垂下来,在昏昏沉沉搅着电风扇的灯下面,有一搭没一搭地晦暗不明,有着水流一样细腻的睫毛的影子。那一瞬间我第一次想用“柔软”来形容哥,变成了和平时大相径庭的人,在很差的环境里散发着美的光辉。我几乎恍然大悟地想,原来美也是一种力量。


我甚至抬头张望了一下四周,庆幸浮躁的人群没有看过来。因为这一瞬间我要独占。


他终于抬起头,长了张嘴巴。我想着他大概是时候说出他的伤心事,或者开始对他的前任破口大骂。


但是他最后只说了一句,昇玟尼,我不想干了。


他从来没有这么叫过我,他一般只叫我“呀”。所以我了解到他的醉态,然后我笑起来,我说哥你喝多了。


我很贴心地叫了车子送他回了家,也很贴心地没留下任何一句话。第二天他的酒就应该醒了,但他也没联系我。一周后我们又接到单子,我打电话给他。他就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一如往常地答应了。


时间久了,我有时候会怀疑这件事只是我一场记得清晰的梦。因为那天晚上的一切都太非常规了,不像是真的会发生的事情。


不过要真是梦就好了。这样我在现实生活中就没有对哥产生过“那种瞬间”。


2


那小子叫我什么?搭档,同事,合作伙伴,还是...讨厌的人?但凡良心发现一点都应该叫我经常请吃饭的漂亮哥哥吧ㅋㅋㅋ不管怎么样那些吃下去的血肠汤可不是假的。


他这人就是这样的,看着挺善良吧?不要被骗了,跟外表相比出乎意料的冷漠,真不知道每天都在关心什么。


不知道他说了哪些话,但只要记住他这人很虚伪就行了。如果真让他说点什么,他肯定会撒谎的。他讲什么都有点真假参半。


当初我们说着对对方的私生活完全不干预,一直以为只是说着玩的话。毕竟每一个说出这种话的老板下班以后依然会一个电话让你回去工作。但是金昇玟可以当真,我们认识了快要十年,上个月他还能问我多利是谁?西八,就是这样的狗崽子。


但我不是,我知道他的很多事情。比如说我知道他家住在哪里,知道他一般坐哪一路公交车回家,知道他的手机号,也知道他的另一份工作是在游乐园戴上卡通头套做工作人员。我可不是变态,就算是也没必要花心思在这种人身上。任何一个认识他十年的人哪怕不是朋友也应该都会知道这些,更何况因为一些原因我们之间有着特殊的联系。


他对他的私生活没有刻意防备,了解起来相当轻易。感觉直接张嘴问也能得到答复,但是我不想。


我知道他工作的游乐园是哪一个,有时候我会戴上帽子口罩去游乐园看他。他有多迟钝,我在他面前晃过这么多次,他从来没有认出过我。


他的工作很简单,只是负责摆出可爱的动作和游客们合照互动就行。唯一的难处可能是夏天玩偶服会很热。这总不是一份高薪职业吧?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去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但是总体来说很适合他,他虽然本质对任何人都没有关心,但他一直能装得很热情。穿上玩偶服的话,更能够给自己戴上面具的仪式感吧。


他的角色是帕恰狗。我本来完全不了解这种花里胡哨的东西,是去了几次之后听到激动的小女孩喊着才懂的。似乎是人气很高的家伙,大大的耳朵晃来晃去,尺寸夸张的脑袋,短暂地忘记了里面是金昇玟的瞬间也会觉得可爱。


我在情人节的时候来过这边一次,当然不是故意的。我对这种节日毫无印象,是去了才发现这件事的。那天晚上穿着帕恰狗玩偶服的金昇玟拿着玫瑰花,根据乐园的安排送给每一个跟他合照的人一支。


我之前从来没有在游乐园里靠近过他,因为不想被认出来然后惹上不必要的麻烦。但是那天我想着便宜不占白不占,于是帽子压低了走过去合影,然后他就像对待之前的任何人一样送花给我。


那感觉真诡异。因为他的毫无反应我反而有些心虚,我拿走花就离开游乐园了。我把花插在喝完的酒瓶子里,它相当争气地活了一个多星期。


很难讲去游乐园看到金昇玟的时候是什么心情,虽然并不能看到他的脸,但是那些细小动作的细节我总是能够认出来。能够确定的是第一次去是因为想要嘲弄一下他的虚伪。之后好像慢慢地不是出于这种原因。


看到那样的金昇玟觉得很神奇。不是杀手昇玟,不是我的同事昇玟,不是爱跟我顶嘴的昇玟,而是那个对谁都好的小狗昇玟尼。从来没有在我面前展现过一点点的温柔的那小子。曾经沾着血的双手居然也能那样抱起小小的孩子,与其道貌岸然地说觉得讽刺,倒不如说还是想要了解金昇玟,了解那个不在我身边不被我看到的金昇玟。


有时候也会期待着金昇玟认出自己,但是居然从来没有那样的时刻。久而久之每一个月的第二个星期六我都会光顾游乐园,稀里糊涂地成为了习惯。


直到那天晚上。


那天晚上我一如既往地在游乐园逗留到很晚,成为很可疑的那一批不愿意回家的单身男性,因为想吃所以买了冰淇淋店打烊前最后一根来吃。我舔着冰淇淋准备离开的时候,看见金昇玟也下班了。他脱下玩偶服,理顺头发,露出一个我熟悉的圆滚滚的脑袋。


然后一个我不熟悉的陌生女人出现,亲亲热热地挽上他的胳膊。


他是单身,我知道。没有刻意问过那个,但是他这种人的感情状态很好猜。白天有时候跟我一起出任务,晚上去游乐园做工作人员。出门只知道吃麦当当和泡菜汤,没什么事情的时候就窝在家里看迪士尼和网飞,这种人要怎么谈恋爱?除非他的癖好是把女朋友藏在他们家衣柜里,否则他肯定是单身。


因此就愈发奇怪起来,不太可能在我没有了解到的电光火石间就谈到了女朋友。所以那天晚上看到那一幕的我感到如此惊讶,以至于冰淇淋在悄无声息地在我惊讶的时候融化了,黏糊糊地沾满我一手。


不知道该怎么样说清楚,但是那种感觉应该可以懂得吧?很扎眼,那一幕很扎眼,于是几乎感到有一点儿怒火中烧。虽然是没什么阶级前后辈的同事关系,但是看到跟自己相对熟悉的弟弟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比自己更早地找到了喜欢的人,是会感到生气的。


不是,那小子有什么资格被喜欢?西八,根本就是比我更坏更糟糕的人啊。


见过他双手沾满鲜血的样子么?见过他冷漠无情地给剩下一口气求饶着的人补枪的样子么?见过他把分开的尸体装进袋子里扔到后备箱的样子么?看不懂他的虚伪吗?那小子敢露出他的真面目么?


到这时候还似乎在替无辜上当的女孩打抱不平着。到后来却难以否认自己想了许多其他的东西——知道他曾经把喝醉了的我抱回家么?知道那种一望过来就完全心领神会的默契眼神么?知道那些每次任务结束后短暂约会的血肠汤么?知道放心地把后背交给彼此的感觉么?知道他夸我可爱夸我漂亮说我像小猫么?


那个都不知道么。好吧,也许真正的爱情就是这样,不明不白在什么都没能了解的时候就能发生,然后再慢慢地原谅一切。不是给我们这种从一开始就看清了所有恶的人的。


各种各样的情感在内心翻涌之后。我把冰淇淋吃完了,走回家的路上,最后剩下的是生气。


还是生气啊,就这么把我丢下了。我近十年的合作伙伴,这无情无义的人。


也许不是女朋友吧。也会偶然闪过这样的想法。但是这种想法背后暗藏的自欺欺人有时候都让我自己发笑。不会有更亲密的女性了,朋友做到这种程度是不合适的。直接去问吗?不行,绝对不要让金昇玟知道自己去了解他踪迹的事情。很烦,是好像认输一样的事情。


最终的结论就是不想再做搭档。虽然听上去像小孩子撒泼,但确实出于这个原因不想跟他一起合作了。


我也的确这么干了,当我又一次收到暗网的单子的时候,我没有打电话通知他。


反正一直干的事情也只是替我收尾而已,我是超一流的职业杀手,没他的话一个人当然也可以干得很好。


这次的目标是一个服装店的店员,甲方甚至贴心地指出每周三晚23:00-2:00是她负责值夜班,要求是一击毙命。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大动干戈去杀一个普普通通的服装店店员,不过反正背后的原因千奇百怪最后也只归类成那些,小到售货员在工作的时候说了一句不顺心的话,大到抢走了他的男朋友或者女朋友。


我懒得关心主顾的隐私,尤其是情感方面的隐私,毕竟我自己还处理不好自己的事情管别人那么多干什么。总之那时候我接下来这个单子,心里想的是这太简单了。难度系数和我去楼下便利店买猫粮没什么区别。


很久之后我承认,那次是我第一次吃了自大的亏。


一开始一切都很顺利,我跟踪了那个售货员两天。她的上下班时间很规律,大部分的时候都是一个人,偶尔会跟另一个女同事一起走到地铁站。第一次没有金昇玟的任务感觉很奇怪,可能是习惯突然改变就会不适应,除了清净以外似乎感觉有点儿力不从心。在那种时候会知道他不是毫无作用的。


说到底我跟他合作又不是为了做慈善。他从头到尾...也并不是累赘来着。


我就这么想着金昇玟分着神有一搭没一搭地盯着她。然后等到那个周三,我把枪藏在大衣口袋里。掏出那块表看时间,表是妈妈送的,我戴了14年,中间没电过一次,其余时候都好好地戴在我的手上。和金昇玟那小子去柏林的时候差点丢了,这辈子没有这么惴惴不安过。


出任务前我都会用这块表看时间,是一个我很有安全感的小细节。这个世界上绝对不会骗我的除了妈妈只有它了,永远精准地报时。今天也一样,还有3分钟就到2店,我盘算着这单结束之后可以去吃点泡菜汤。


滴答,准点报时。


当我在那个无人的必经之路掏出枪的时候,我突然听到一声惨叫,是男人的声音。因此我第一枪打偏了,打在她的腿上,她立刻痛苦地大叫起来。我抬头在光照极差的路灯下看见那张男人惊恐的脸。


他在光下,我在暗处,他看不到我,我立刻这样断定。


我努力维持着冷静再给那个女人一枪然后转身准备离开,却感觉脸侧有什么东西飞过。


然后是很迟钝的暖流和痛觉,一点点皮开肉绽地蔓延。我一回头,看见那个男人全身颤抖着,站在路灯下举着枪。除非他是猫科动物转世否则他绝对看不清我的逃跑方向,于是我断定他是盲打的,命中纯属意外。


我没再回头。转身躲进乌压压的夜色里。


我接受,没能预料到会有男人来接她是我调查的疏忽。但是既然他没看清我的脸,我就没必要杀死他。且不说风险变大,从杀一个售货员到杀死她和她的姘头,这是要加钱的。我和甲方如果谈不拢的话,事情会比较麻烦,我不想吵架。


我不知道我在打偏了的那一刻在想什么,毕竟我过去从来没有犯过这种低级错误。后来我觉得,我也许在想,如果金昇玟在场,我是不是就不会受伤。


我咬牙忍住痛意找到那边很荒凉的一个郊区公共厕所。热腾腾的泡菜汤在眼下已经氤氲朦胧在我的眼前,成为彻底破碎的幻梦。那个公共厕所真是可怕,任谁都不会在凌晨2点钟踏入这种地方,好像会在小便池看到漂浮的尸体和残肢。呃,差点忘了,尸体一般是我扔的。


如果每一个死去的冤魂都会折磨依然活着的人,那我早该下地狱了。好吧,我在大部分的时候都不迷信,我靠我自己的依然存活来论证无神论。


总之当下最要关心的是我脸上的伤口。我感受到一阵突突的热意,像太阳单独炙烤这一片,当然我很清楚,事实是血仍没能止住。


我伸手按开厕所嘎吱嘎吱的电灯,看见破败镜子里更破败的自己,成为了被丢弃的娃娃。那看不见的男人第六感真准,西八,给我脸上这么明晃晃来一枪。疼还是次要,重点是彻底破相。


我凑近了镜子,终于面前看清——


在眼下,靠近鼻翼的地方,横亘一条爬虫般可怕的伤口。如同瓷器裂痕一道,抹杀了完好的美丽。周围已经过早地起了痂,中心滴答着鲜血。我把血抹开了,于是半张脸都是绯红,过度的朱砂使我面目模糊。


3


没法去医院,怎么去医院。虽然李旻浩也不知道那男人哪里凭空冒出一把枪,但他知道带着一个明显是弹孔导致的伤口去医院检查不会有好事,毕竟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挨了枪子仍不反抗,除非他自己也不干净。


当然,李旻浩就是那个不干净的。


血小板运作正常,用餐巾纸勉强止住血之后,在那个厕所把血洗掉了。把枪装进大衣口袋里,捂着脸在将近5点拦下一辆出租车回了市区。


重新躺回到熟悉的卧室大床上的时候才怀疑自己已经死了半截,在那张床上慢慢复活过来。


去抽屉里翻出很久没用使用过的碘酒,对着镜子擦着伤口的时候疼得龇牙咧嘴倒吸冷气,这辈子没狼狈成这样过。


不想联系金昇玟,在该联系的时候也没有按时出现。不想听到他的声音不想见到他,恨他。虽然一切都是李旻浩的无理取闹造成的,但是事到如今李旻浩还会无理取闹地想如果金昇玟在那里呢。一切的源头其实还是那小子吧,本来好好的,谈什么恋爱啊。杀手不知道要敬业的么。


当然除此之外更重要的原因是,确实有一部分死掉了,不是能够躺在被窝里舒适几天就能恢复的精力和自负心,而是别的东西。李旻浩之前有两样武器,除了他可以信赖的枪以外,是他的美丽。现在美丽死掉了。


不想见到金昇玟,不想让金昇玟看见毁了容的自己。虽然不知道以后要怎么办,但是当下却只想着长久地逃避下去。他知道金昇玟觉得他漂亮,任何人都会觉得他漂亮。因此而愈加感到痛苦。


哪怕他的轮廓,他的五官,他的一切在金昇玟突如其来的爱情面前逐渐失去痕迹也没有关系。也许在某个瞬间金昇玟会回忆起他模糊的美丽。那也好过金昇玟看到他现在这个样子,巨大的缺陷突然降临,裂开的瓷器,死掉的美丽,那样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糕。


比从一开始就不曾拥有更痛苦的是失去了的人。李旻浩甚至开始憎恨那些人生来丑陋,他们有大把人生和自己的外貌或和解或不和解。而不是李旻浩这样,风风光光火了20几岁,上天突然一下子夺走了他的骄傲,他的武器。


他开始穿着连带面罩的黑色连帽长外套一起出门,看上去是某个诡异非正统宗教的信仰者。这跟他的女仆装一样,是他过度夸张的伪装。然而内核微微颤动了,他否认他的自卑。


他偶尔会在镜子面前摸着那条尝尝伤口的痂。多么突兀多么残忍地停留在那一处。


然后他戴上面罩出门。他有时候会跟踪金昇玟,就像以前一样。那小子粗心大意所以永远毫无察觉。


他会自作虐一般地偷看金昇玟谈恋爱。无论是希望他也痛苦的诅咒还是宁愿他美满的祝福都让已经痊愈的伤口突然又牵连一片痛。他看见他们一起拎着购物袋从超市回来,看见她又去接金昇玟下班,看见金昇玟买了两个冰淇淋然后送给她一个。没得到他的回复依然不紧不慢地过得好。


西八,似乎已经离他远去与他彻底割席的人生。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其实早在游乐园的那个夜晚,李旻浩就死了一部分。是和金昇玟共享的那部分。


李旻浩不知道自己要这么跟踪到什么时候。不到一个月他就感到彻底的疲倦,和已经累到不会跳不会疼的一颗心脏,嫉妒什么的,也是要花力气的。当他转身离开决定走进过去每一天途径的小巷,他在恍惚间看见金昇玟在女孩身边突然一下子不见了。


杀手本能的敏锐让他戒备起来,他不知道他的这种心情是否已经严重到了出现视觉偏差的地步。


下一秒他立刻感到呼吸一滞,头顶的光暗了半片。他抬眼和来人对视,是金昇玟极近极压迫地靠过来。李旻浩几乎下意识往后退,却只感受到那狭窄小巷背后冰冷的墙。


西八。李旻浩在心里骂了一句,有天还能被这小子摆一道。他感受到金昇玟的小刀轻轻贴上他的脖颈,一阵背叛的薄凉和鸡皮疙瘩。这小子谈恋爱带什么刀,要用这种刀削苹果给女朋友吃吗。


金昇玟笑起来,好纯真,其虚伪程度就好像把李旻浩的命拢在手里的人不是他。


“哥,不止一次看到你了,跟着我好玩吗。”


李旻浩把头偏过去。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

“那天哥假惺惺地约我去咖啡店,春天的光从外面洒进来,我觉得哥是我这辈子见过最漂亮的人。”


“够了。”

“说这些有什么意思?”李旻浩咬牙切齿。


有什么意思,都死了。无论是美丽,还是美丽的日子,春光消散之后,都结束了。


金昇玟把刀从李旻浩的脖子下拿下来,轻轻用刀背划过李旻浩的侧脸。只要金昇玟不想,李旻浩就不会受伤,杀手的专业素养仍值得信任。然后李旻浩在这一空当里却在思考角度和时机——金昇玟的退让让他有了夺下刀反杀逃走的几率。


金昇玟突然低头扑哧一声笑出来,“哥,还在生气吗,因为那个样子太可爱了所以没有点破。到现在哥也没有来主动问我一次。那是我姐姐,亲姐姐,不是女朋友。”


不是,什么亲姐,什么女朋友,在说什么啊金昇玟?不是,我关心那个吗,又有哪门子的误会啊。李旻浩瞪大了眼睛看着他。


金昇玟在李旻浩无比惊讶的短暂的疏忽里,用那把刀挑下他的面罩。“咔”,面罩掉到地上发出轻轻脆脆的声音。于是都暴露了,都水落石出,李旻浩最不想让金昇玟看见的一切,他脸上的伤疤,美丽上浓重的污点,他认为最大的阴暗最大的残缺。


可是金昇玟又对着这张脸笑起来,“哥受伤了还是很漂亮。”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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